“2016年中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十件大事”日前評出。入選大事參考了推動野生動植物保護事業的影響力和公眾關注程度。
十件大事包括:1.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審議通過;2.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大熊貓、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;3.中國禁止象牙貿易確定時間表;4.中國自然保護區建設迎來60周年;5.打擊野生動物非法貿易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形成;6.中國首次當選CITES公約締約方大會副主席國;7.亞洲賞鳥博覽會在中國首次舉辦;8.七部門聯合行動全國“清網”打擊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活動;9.我國首次同時放歸2只大熊貓;10.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引發高度關注。
2014年至今,“中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十件大事”評選活動每年舉辦一次。通過總結我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當年取得的重大成就和進展,回顧引發全社會對自然保護高度關注的焦點事件,不斷提高社會公眾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意識,促進中國自然保護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。經過廣泛征集、專家初審、網絡投票、評審會討論等過程,評選結果具有公信力和權威性。
“2016年中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十件大事”評選活動,由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司、中國綠色時報社聯合開展。
2016年中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十件大事
1.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審議通過
7月2日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,于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。
本次修訂由國家林業局、農業部提出,于2013年列入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,同年啟動相關修訂工作。修訂期間,全國人大環資委、法工委會同國家林業局、農業部等有關部門,赴全國各地進行調研、組織座談會,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,兩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,7月2日表決通過。
與1988年出臺的原法相比,新法最大變化將“加強資源保護、積極馴養繁殖、合理開發利用”的保護方針調整為“保護優先、規范利用、嚴格監管”的原則,并著重圍繞“保護優先、規范利用、嚴格監管”三個方面,對法律條款進行修訂。新法新增棲息地、疫源疫病監測防控、搶救性遺傳資源、標識、野生動物廣告網絡交易等內容。
2.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大熊貓、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
12月5日,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組第三十次會議。《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》《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》在此次會議上獲審議通過。
會議指出,開展大熊貓和東北虎豹國家公園體制試點,有利于增強大熊貓、東北虎豹棲息地的聯通性、協調性、完整性,推動整體保護、系統修復,實現種群穩定繁衍。要統籌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、國家公園建設和保護地體系完善,在統一規范管理、建立財政保障、明確產權歸屬、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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